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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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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投稿须知
 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是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,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、苏州大学主办,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类学术期刊。本刊以秉承东吴法学优良传统为目标、以刊载高质量法学学术论文为宗旨,尊重知识,尊重学问,力争以鲜明的特色、优秀的作品为学界搭建法学研究新的高端平台。本刊目前为季刊,设置“本期聚焦”、“学术专论”、“域外译文”、“经典判例”、“东吴法学先贤文录”等栏目,立足当代中国,顾及全球法域,诚邀海内外法学名家及学界新秀不吝赐稿。
 
一、投稿指南
 
(一)来稿应是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论文,并遵守学术规范。
 
(二)来稿篇幅一般应在1 万~ 2.5 万字之间。
 
(三)投稿请登陆http://szfx.cbpt.cnki.net 系统界面,从作者投稿系统端口进入,进行注册,然后按照步骤填写、上传相关信息和文件,完成投稿。
 
(四)本刊实行匿名审稿制度,请作者投稿时将作者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学位、通信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信箱以及投稿系何种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等详细信息,另页单独注明,正文中不要出现任何个人信息。
 
(五)来稿请提供中英文的题目、内容摘要(200~300 字)和关键词(3~5 个)。
 
(六)稿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30 个法定工作日,逾期未接到本刊编辑部的有关通知的,可自行处理。
 
(七)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;稿件一经采用,编辑部即向作者支付稿酬,寄送样刊。
 
(八)本刊发表的稿件将编入《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》、CNKI 系列数据库等网络数据库,收录网络数据库的著作权使用费包含在编辑部所付稿酬之中。
 
二、注释体例
 
(一)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,根据被引资料性质,在作者姓名后加“主编”、“编译”、“编著”、“编选”等字样。
 
(二)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,每页单独注码,注码样式为:①②③等。
 
(三)非直接引用原文时,注释前加“参见”;非引用原始资料时,应注明“转引自”。
 
(四)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,体例与第一个注释相同。
 
(五)引用自己的作品时,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,不要使用“拙文”等自谦词。
 
(六)具体注释举例:
 
1. 著作类
 
①王泽鉴:《民法总则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,第80 页。
 
2. 论文类
 
①朱庆育:《法律行为概念疏证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8 年第3 期。
 
3. 文集类
 
①[美]杰里米·沃尔德伦:《立法者的意图和无意图的立法》,载[美]安德雷·马默主编:《法律与解释:法哲学论文集》,张卓明等译,法律出版社2006 年版,第115 页。
 
4. 译作类
 
①[德]维尔纳·弗卢梅:《法律行为论》,迟颖译,法律出版社2013 年版,第155 页。
 
5. 报纸类
 
①刘树德:《增强裁判说理的当下意义》,载《人民法院报》2013 年12 月27 日第5 版。
 
6. 古籍类
 
①《汉书·刑法志》。
 
7. 辞书类
 
①《元照英美法词典》,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,第124 页。
 
8. 外文类
 
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。